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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法院廉政“四点防控”助推法院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09 11:12:55


    本网讯(柯尚清)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地处鄂西北偏远山区的湖北省竹溪县法院大胆创新,从立案、审判、执行、对外委托、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入手,全面排查法院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全面细化节点监督和流程管理,并在2012年初的法院工作会上创造性的推出了廉政“四点”防控法,在实践中逐步构建了防控点对应风险点的“点对点”廉政风险防控新体系。

    为将廉政“四点”防控制度体系抓细、抓实、抓出特色,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真正实现对干警的廉政监督实施无缝隙监管,该院还出台“四点”防控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将全院所有岗位分为13大类,结合排查出的法院工作中的45个廉政重点环节320个具体风险点,为包括院长在内的每名干警量身定做了廉政建设职责。通过查找风险点和设置岗位职责,提出了严格规范制度,工作运行于“正常点”;加强教育引导,廉政警示于“提醒点”;强化工作监督,问题止步于“临界点”;严肃查处违纪,严厉惩治于“红点”的廉政建设要求。

    同时,为确保该项制度推进实施的实效性,该院通过“正面与反面教育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监督相结合、监察监督与审判管理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廉政监督,广泛收集各方意见,通过院长信箱、纪检热线、来信来访、寄发廉政明信卡、公众开放日、代表委员听百案、群众代表座谈会、法律“五进”活动、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收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由院纪检组调查核实后,根据干警的具体行为表现分别记为正常点、提醒点、临界点、红点,并对每位干警的“四点”进展情况分别用蓝、橙、黄、红点标明,在廉政风险监控一览表上进行公示,将相关情况记入廉政档案,使全体干警对“四点”防控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目前,廉政“四点”防控制度体系在该院已落地生根,并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近三年来,该院干警共拒贿40余次,7人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记“提醒点”或“临界点”处理,干警的亲民为民作风明显好转,成为十堰法院系统廉政建设的一个亮点。该院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干警廉政档案,成立了专门廉政“四点”防控展览室,相关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已被《法制日报》、人民网、国家预防腐败网等多家主流报刊和党政网站采用,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信息简报采转,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常健来院视察后对该项制度体系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公众普遍给予好评,逐步树立了该院廉政建设品牌,并带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

    近三年来,该院累计有107名干警个人和集体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和表彰,并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市“先进人民法院”荣誉称号,降“三率”、涉诉信访、基层基础、信息化、文化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部分工作在全省产生积极影响。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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