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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官朱艳萍获评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4-12-12 15:32:02
本网讯(董正远 前进)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上海)会上,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朱艳萍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大丰法院高度重视少年法庭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线,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庭审方式,创新帮教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的稳步提高。 该院少年法庭庭长朱艳萍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的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大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朱燕萍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制度、圆桌审判方式、“政法、社会两条龙”工作机制及庭审程序规范化和量刑规范化工作,创新审判理念,丰富了审判内涵,提高审判质量,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挽救了失足少年,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新风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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