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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学习孙波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10-30 09:46:45
本网讯(唐凤伟 段春山) 日前,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知强调,孙波同志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孙波同志牢记宗旨、坚守理想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要学习孙波同志公正司法、刚直不阿的责任担当,始终坚守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崇高信仰,坚持做到“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学习孙波同志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钢铁意志,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政法事业顽强拚搏、默默奉献,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要学习孙波同志潜心钻研、追求卓越的执着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在实践中提高技能、积累经验,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据悉,去年以来,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后,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反响。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分别作出了学习决定。近期,黑龙江省委政法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收集整理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适时组织召开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再次掀起向孙波同志学习的热潮。 孙波同志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由于长年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身患重病,但仍以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坚守在审判岗位上,用生命书写着对事业的忠诚。他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最美基层法官”,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今年6月,中央宣传部授予孙波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孙波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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