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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两法官荣获“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
发布时间:2014-09-30 10:54:33
本网讯(谷琳琳) 近期,新疆自治区作出新疆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集体表彰决定,对31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5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新疆法院系统阿娜古丽·阿不都热合曼和赵瑞琴2名女法官荣获“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 赵瑞琴是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的庭长,在法院工作二十年,曾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她所独创的“盖碗茶”调解法,让和谐的氛围伴着浓郁茶香飘荡在每个当事人心中。 阿娜古丽·阿不都热合曼是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拜什艾日克法庭庭长,曾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她所办理的1000多件案子,无错案重审,无群众上访。 她们作为法院一线办案人员,有着基层法官的优良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们没有华服锦裳,却有老百姓的口碑称赞;她们工作细碎,却维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 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法院系统之中,还有众多法官如她们一样,默默奉献着自己汗水与青春。为此,自治区高级法院号召全区法院干警以优秀为榜样,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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