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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不孝 父亲起诉索还承包田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4-12-11 08:55:07


    本网讯(张勇)  河南省太康县七旬老汉王文中因大儿子王山夫妇常年不尽赡养义务,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儿子返还代为耕种的承包田。12月7日,太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山夫妇返还王文中老汉2.5亩承包田。

    王文中老汉共承包责任田5.1亩,1998年,王老汉因年纪大身体多病,遂将其中的2.5亩责任田让大儿子王山夫妇代耕。可是老伴去世后,王山夫妇认为母亲的丧事是他们操办的,父亲的赡养问题就应该兄弟照顾,跟自己无关,于是就不再赡养王文中老汉,也不给赡养费。几年来王老汉的生活全由次子照顾。2013年,王山夫妇连代耕承包田应给老汉的300斤小麦至今未给。王老汉因生活困难,就找王山讨回代耕的责任田2.5亩,王山夫妇认为已对母亲进行了赡养,不应该返还责任田。王老汉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王文中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王山夫妇并未取得所代耕的这2.5亩责任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承包田也不属于遗产,不属于继承范围。法院遂判令王山夫妇返还王文中承包田2.5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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