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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法院司法宣传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先进
发布时间:2014-12-08 15:56:24


    本网讯(梁军)  日前,湖北省枣阳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第三年获得全国先进。

    近年来,枣阳法院将司法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推动司法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他们建立激励机制,通过量化任务、定期通报、兑现奖惩等方式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宣传创作的热情;将司法宣传与深化审务公开紧密结合,建立法院官方网站,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500多条;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置舆情事件;加强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协作与配合,注重重大活动宣传策划,突出报道法院工作中的新亮点、新经验和新成果,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仅今年来,该院在《法制日报》、《人民代表报》、《楚天法治》、《楚天快报》等报刊发表新闻作品90余篇,在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光明网、荆楚网等网络媒体发表文章200余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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