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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室调戏女员工打伤其男友 俩兄弟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26 11:58:25


    本网讯(何娟)  一对绰号为“大熊猫”“小熊猫”的兄弟俩因为弟弟“小熊猫”调戏游戏室的女员工并与女员工的男友发生争执打架,随后同哥哥“大熊猫”持刀将女员工男友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为此,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这对兄弟“大熊猫”拘役四个月;小熊猫拘役五个月,撤销原判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2014年1月15日凌晨3时许,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永路老百家福游戏室里何献明(绰号“小熊猫”)调戏该游戏室的女员工莫某莲,其男朋友毛某佳见状上前与何献明争执并打架。之后,被告人何献明打电话给其哥哥何献雄(绰号“大熊猫”)让其过来。被告人何献雄过来后,与被告人何献明一起进入游戏室内持刀将毛某佳头部砍伤。经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毛某佳的伤情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14年7月21日,被告人何献明、何献雄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被告人何献明、何献雄通过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毛某佳三万元,并取得了毛某佳的谅解。

    另查明,2013年8月12日,被告人何献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献明、何献雄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何献明、何献雄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并通过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何献明因原判故意伤害罪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刑罚。根据被告人何献明、何献雄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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