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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迫他人劳动不发工资 三人涉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21 15:46:49


    本网讯(崔洪仁 孙海耀)  老实巴交的赵某从老家来到郑州,在火车站附近寻找工作,遇到了从莱州前来招工的王秋龙。王秋龙自称是一家企业的老板,承诺管吃管住且薪酬优厚。赵某满心欢喜地跟随王秋龙来到了莱州。令他想不到的是,他竟然遇到了黑心工头,暴力强迫他到工厂干活。近日,山东省莱州法院以强迫劳动罪,判处被告人王秋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方柱和张晓飞有期徒刑十个月,各处罚金五千元。

    没有文凭却捡到管吃住的好工作

    2013年春节过后,赵某从四川老家来到了郑州火车站寻找工作。由于没有文凭,也没有一技之长,他只能干一些体力活。

    4月份的一天,赵某遇到了声称从莱州来招工的王秋龙。王秋龙说自己是一家石粉厂的老板,石粉厂的工作环境好,工资待遇高,只要能学会怎么操作机器设备就可以了。为了能打动赵某,王秋龙还称,只要赵某到工厂上班,食宿全包,干得好还有奖金,工资月结绝不拖欠。正愁找不到工作的赵某简直不敢相信会找到这么好的工作,就连忙答应了。在随后的几天里,王秋龙用同样的方法先后找来十多名工人,其中大部分人还存在智力问题,无法与人正常沟通。

    工资不发放,想辞职就挨打

    赵某等人来到石粉厂才发现,王秋龙并不是什么老板,只是给石粉厂提供工人的工头。他们的工作也不是简单的操作机器设备,而是每天都要连续工作12个小时,装卸大量的矿石和石粉。石粉厂老板每月都会按时将工资支付给王秋龙,但王秋龙从未给工人发过工资。为了防止工人逃跑,王秋龙还雇了张晓飞、刘方柱二人当管理员,负责看管工人,平时不准外出,手机全部没收,睡觉时锁上宿舍门。

    长期的重体力劳动,赵某等人渐渐感到吃不消。有的工人想要了工资辞职,王秋龙便指使张晓飞、刘方柱二人对其进行殴打。有的工人实在受不了高强度的劳动,便偷着逃跑。但由于人生地不熟,张晓飞和刘方柱很容易便将逃跑的工人抓回来,又是一顿暴打。

    奋力逃离“魔窟”,黑心工头获刑

    在经过多次努力后,赵某终于从石粉厂里逃了出来,并立刻报了警。最终,被网上追逃的王秋龙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张晓飞、刘方柱被抓获归案。而石粉厂老板获知此事后,代替王秋龙支付了拖欠工人们的工资。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秋龙、刘方柱、张晓飞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劳动管理制度,均构成强迫劳动罪。被告人王秋龙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但其能主动投案,供述基本犯罪事实,系自首,劳动者的工资已支付,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方柱、张晓飞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认罪、悔罪,均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莱州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当前到外地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找工作一定要谨慎,防止上当受骗。一是不要轻易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二是要注意招工渠道是否正规,要对用工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注意招工人员的回答是否存在矛盾之处;三是要及时告知亲友自己的工作情况,一旦发生受骗的情形,立即寻求公安机关或亲友的帮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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