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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以他人瞪自己为由殴打对方受审
发布时间:2014-11-20 10:49:48
四人以他人瞪自己为由对人进行殴打受审 2014年1月22日晚,被告人赵好强伙同刘好亮、赵海林(在逃)、赵超阳(在逃)等人酒后经过于镇镇大杨屯村杨继营家门口时,以在其家门口聊天的几人中杨春胜瞪他们为由,对杨春胜、杨高阳、杨飞阳等人进行殴打,在杨春胜躲进杨继营家之后,上述几人又和赶过来的赵四海(在逃)一起,破坏杨继营家的大门和室内门,再次对杨春胜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杨春胜、杨高阳均为轻微伤。 来源:
杞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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