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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帮忙翻修房屋被狗咬伤起诉获赔五百元
发布时间:2014-11-17 13:11:42


    本网讯(张江枢)  就当我倒霉,500就500,但我要现钱。”何世芳将500元现金交给了肖志明,一场被狗咬索赔的官司终于调解结案。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调解何世芳给付肖志明500元,并当庭兑付。

    2014年10月,何世芳翻修瓦房,因人手不够,便找到邻居肖志明,要求其帮工几天。两家人素有往来,经常互帮互助,肖志明见何世芳登门亲自来请,欣然同意。

    肖志明在翻修房屋的过程中,突然窜出一条疯狗将其腿紧紧咬住,最后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才将狗赶跑,此时,肖志明的裤子已经被咬破,腿上有几个深深地牙印,血不住地往外淌。肖志明疼痛难当,自掏腰包到卫生院打了狂犬疫苗,并在家休养近一个月。其间,肖志明明确表示让何世芳赔偿其医药费用,但都被何世芳严词拒绝。

    多次协商无果后,2014年11月12日,肖志明一纸诉状将何世芳诉至法庭,诉请法院赔偿其损失人民币1000元。

    庭审中,何世芳认为肖志明被狗咬,应该去找狗主人负责,现在狗找不到,狗主人不明,只能由其自己负责,找他赔偿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经过法庭多次调解,何世芳给付肖志明500元,并当庭兑付。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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