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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开展“12·4”国家首个宪法日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4-11-17 09:34:17
11月15日,法官到企业车间宣传。 本网讯(董正远 忠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大丰”为主题,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开启“12.4”国家首个宪法日系列活动。图为11月15日,该院西团法庭法官到企业车间宣传。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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