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邵鑫) 被告人林引莲在学校门口开有一家买早点的小吃店,独自养活三个孩子,丈夫早在几年前就因为又贩又吸毒品而死亡了。可是由于小吃店生意不好,林引莲为了多挣点钱,不顾丈夫的前车之鉴反而走上了丈夫的老路,在贩毒时被当场抓获。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引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5月15日13时50分许,被告人林引莲在其所开的位于鲁甸县西正街鲁甸县第二中学门口的“清真小吃”门面内向吸毒人员邓某贩卖200元的毒品可疑物零包4个,正在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搜查,公安民警在其门面里屋后墙壁上的塑料袋内查获毒品可疑物零包16个。经指认称重,贩卖给邓某的4个零包毛重0.5克,净重0.4克;查获的16个零包,毛重2.1克,净重1.1克。经鉴定,均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被告人林引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查获的毒品已移交公安禁毒大队保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引莲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向他人贩卖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林引莲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有坦白的情节,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