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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鸡食起纠纷 邻居投毒泄愤被判故意杀人罪
发布时间:2014-10-23 15:35:24


    本网讯(刘厚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万载县两邻居却因为喂鸡食的问题发生口角,一人竟然向对方水池投入农药,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杀人案件,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丽妹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5月的一天下午,胡丽妹家的鸡因到邻居邹明根家吃鸡食而被邹明根打瘸了脚,胡丽妹找邹明根理论,邹明根说胡丽妹是故意不给自家鸡喂食,两人遂发生口角。2014年5月23日晚上9时许,怀恨在心的胡丽妹趁邹明根家人不备,将自家未用完的半瓶农药从盖板缝中投入邹明根家储水池中。当晚9时40分左右,邹明根到储水池取水时闻到农药味,于第二天报警,胡丽妹于2014年8月27日被抓获。

    经江西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邹明根家储水池的水样中检出苏化203、三唑磷、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农药成分。

    在审理过程中,邹明根不计前嫌,与几十名村民联名上书要求对胡丽妹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丽妹无视国家法律,投放农药,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胡丽妹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其在案发后能坦白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其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未造成后果,被害人及当地村民要求对被告人胡丽妹从轻处罚,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胡丽妹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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