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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精神病发作捅死十个月大女儿被强制医疗
发布时间:2014-10-15 15:54:00
本网讯(况任成) 桂林临桂一男子由于精神分裂症发作,将其十个月大的女儿杀害并遗弃。近日,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依据强制医疗程序决定对被申请人廖新刚予以强制医疗。 2014年6月30日11时许,廖新刚将自己10个月大的女儿廖某某带离家中。并乘车于当日15时许来到阳朔县城,其将廖某某带至阳朔县阳朔镇东岭社区阳朔大桥下方的树林里,持随身携带的小刀捅了廖某某的喉咙两刀,后离开现场,致廖某某死亡。2014年7月3日,廖新刚在家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案件过程。经鉴定,廖某某系他杀,因颈部外伤及被遗弃致死;廖新刚为精神分裂症后抑郁,尚处于发病期,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另查明,被申请人于2008年起便患有精神病,其曾分别三次到相关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该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廖新刚故意杀人并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予强制医疗。为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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