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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身份证丢失“被重婚” 收到传票惊呆了
发布时间:2014-10-11 13:43:53
本网讯(吴燕惠) 结婚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庄严而神圣的,然而在广西来宾市却出现了冒名顶替结婚的事件,一方受害人是广西桂平的李先生,一方受害人是被蒙在鼓里的广西来宾籍莫女士。今年9月,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莫女士1998年与陈先生喜结连理,现在柳州生活的她没有去过桂平,2004年却在桂平“被重婚”了,自己竟然多出一个 “丈夫”,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今年7月,莫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诉讼材料,一名桂平籍男子李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离婚,诉状中说她与李先生经媒人介绍仅五天,于2004年元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李先生向其支付5000元礼金后不久,莫女士便下落不明,至今已有十年。为此李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莫女士的婚姻。 莫女士看完法院送来的材料后,整个人都懵了,待冷静下来后,莫女士仔细看了结婚证上照片,发现照片女子并不是自己,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均和自己的一样。莫女士突然想起,多年前自己身份证曾经遗失,她估计是被人拾到并冒用在桂平登记结婚了,所以才闹出这一出荒唐戏。 庭审中,莫女士带着其丈夫陈先生出庭应诉,原告李先生亦确认与其登记结婚的人不是眼前的莫女士。 法院以原告起诉的被告无法确定,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裁定驳回李先生的起诉,于10月10号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向桂平市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撤销李先生与莫女士的结婚登记。 近年来,因身份证丢失被冒领用于骗婚的案列不在少数,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能进一步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同时社会用证单位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一致性认定,可以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广大群众有自愿提前换领身份证的,可到已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身份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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