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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法官陈坚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发布时间:2014-09-03 14:14:35
本网讯(曾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公布第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名单。湖南高院民二庭副庭长陈坚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近年来,全国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广大法官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涌现了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造诣深厚、工作业绩突出的高层次审判人才。他们是广大法官的优秀代表和中坚力量,代表了当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水平,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 最高法院号召,全体法院干警要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榜样,勤于学习,勇于进取,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至此,湖南法院共有4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分别是张家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微,湖南高院李宇先和陈坚。 据悉,全国法院系统共有150名法官被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陈坚,1970年1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法学博士。先后在湖南高院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工作。2005年起任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10-2011年任郴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现任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著有《合同司法解除研究》等专著多部,在《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0余篇。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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