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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法院多措并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9-29 09:31:58
本网讯(梁磊) 近年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老案件中倾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该类案件46件,调撤率达到69.6%。 一是突出便民利民,提供全方位服务。选派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成立专门审理涉老年人案件的合议庭,针对老年当事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制定审理方案;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对老年人诉讼采取口头、电话等方式立案,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法官主动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对于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案件,及时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针对赡养义务有期性的特点,及时跟进判后执行,保障老年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调解职能,妥善化解纠纷。加强诉前调解,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在消除双方当事人怨气上下功夫,想方设法说服双方放平心态,换位思考,友好协商,妥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采取到田间地头、趁当事人农忙休息时间进行调解;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适时邀请老龄办、村干部帮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摸清当事人要面子、怕丢人的心理,采取以情感化、以法教化的调解策略,结合乡俗民情,委婉耐心地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教育,让子女更加尊重和理解老人,促使子女依法履行义务。 三是加强司法救助,降低诉讼成本。对老年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照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供“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对于赡养纠纷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有效降低老年当事人的诉讼成本。2013年以来,累计为贫困老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1万余元。 四是加强案件回访,防止纠纷“反弹”。为进一步巩固审判效果,了解老年当事人的需求,采用专程回访、办案间隙回访、电话回访、委托乡村组织回访等灵活多样的追踪回访方式,随时随地为老年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倾听老年人的呼声,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五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组织法官深入乡村、社区为老年人宣讲法律知识,现场解答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老年人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单,开通老年人法律咨询热线,引导老年人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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