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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法院“三剂良方”破解“执行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4-09-28 10:39:26


    本网讯(王希玉 王雪鹏)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和方式,开出了院长会商、错时执行、审执互动“三剂良方”,有力地攻克了“执行难”,实现了执行工作新突破。

    该院在执行过程中,每年总有一定数量的疑难执行案件,经过执行合议仍然难以克服执行困难,找到最佳执行方案。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由执行局提请审判委员会同意,建立了疑难案件院长会商制度。设立执行疑难案件会商小组,由分管副书记牵头,执行局正副局长、案件承办人、相关审判业务庭庭长参加,必要时邀请院长参加。对执行局无法找到最佳执行方案的疑难案件一律实行院长会商,经过会商制定最佳执行方案,确定最佳执行措施。案件执行如需院外单位配合,由分管副书记或执行局长出面沟通协调。院长会商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共会商疑难执行案件12件,使这些案件由难变易,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执行效率。

    案件执行过程中,少数企图逃避执行的当事人摸准执行干警一般在正常工作日开展执行的规律,与执行人员捉迷藏、打游击,致使一批案件长期难以执行到位。对此,该院执行人员打破作息规律,积极捕捉执行战机,利用凌晨、夜晚、周未、节假日进行突袭执行,使企图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措手不及,乖乖就范。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错时执行25次,出动警力110人次,执结案件39件。

    “审执分离”是司法审判工作分工越来越细的体现,但由此也产生了审判法官不考虑执行问题的弊端,致使一些案件执行坐失良机。为克服这一弊端,该院执行局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各审判业务庭的沟通协调,从立案到审理各个环节与执行相互衔接配合,审执兼顾,化被动为主动,着力从源头破解“执行难”问题。执行局配合各审判业务庭认真做好诉前、诉中财产保全,使案件生效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对于在多起案件中既当原告又当被告,同时涉及多个审判庭的当事人,对其申请执行到位的财产,由执行局进行控制,待其当被告的案件审结生效后一并执行到位,确保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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