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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首家保险行业社会法庭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4-09-28 09:23:37
揭牌。 本网讯(刘晖 张建斌 李瑞) 2014年9月26日,河南省安阳市首家保险行业社会法庭在安阳中国人寿二楼多功能厅揭牌成立。安阳中院、市区四个基层法院和安阳县法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和立案、民事审判庭庭长出席揭牌仪式,安阳市各保险公司主管理赔的副总经理和理赔中心主任共10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安阳中院副院长王韶方、安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吕燕军共同为保险行业社会法庭揭牌,并为社会法官颁发聘书。仪式由安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李献军主持。 保险行业社会法庭的成立,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方便、经济、高效、专业的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途径。方便主要体现在诉调对接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启动调解程序;经济主要体现在调解不收取当事人双方任何费用,大大降低了成本;高效主要体现在相对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处理时间大大缩短,能够促使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快速、妥善解决;专业主要体现在保险行业社会法官均是多年从事保险理赔、客服工作的专家,熟知相关的行业惯例和理赔规则,所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更具权威性和说服力,容易让当事人信服。 安阳中院副院长王韶方就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社会法庭作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大力推进保险纠纷的专业调解。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的人才优势、专业优势,充分运用行业规范、交易习惯等开展专业化的行业调解,为当事各方提供最优调解方案,促进纠纷的及时快捷调解。二要加大委托调解工作力度。全市两级法院要大力加强诉前委托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向当事人介绍保险社会法庭化解纠纷的方便和快捷,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保险社会法庭化解纠纷,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 三要加强保险社会法庭的宣传。通过宣传,扩大保险社会法庭的社会知晓度,提高保险业社会法庭的群众认可度和公信力,使保险社会法庭真正成为群众和消费者高度认可的纠纷解决新平台,成为服务广大群众的温馨家园。四是要建立保险社会法庭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保险社会法庭运作的各项制度,确保规范管理、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保险公司和有关基层法院参加的联席会议,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不断提升社会法庭工作水平,确保保险社会法庭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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