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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电子评议法官系统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14-09-19 13:27:18
本网讯(魏僖) 为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执法,提升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当事人评议法官制度,电子评议平台正式投入使用。 该院在立案庭设立案件评议室,案件审执结束后,由随案书记员向当事人、代理人送达案件评议表,告知其持表到案件评议室,由立案庭协助其登录电子信息评议系统进行评议。该评议系统主要对承办审判、执行案件的法官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庭审行为、执行行为、文书质量、综合评价等方面作出评价。 纪检组、监察室每季度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提醒,对满意度低于60%法官进行诫勉谈话。对当事人提供的违法违纪信息立案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当事人予以反馈。开展年度当事人满意干警评选,对参评率和满意度高的法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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