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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回应社会关切
作者:刘琼 发布时间:2014-08-29 10:42:08
8月25日,海南高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和全省法院刑事审判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委对反腐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董治良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海南省委重拳反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社会对腐败深恶痛绝,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人民法院是国之公器,立足审判职能,正确适用国家法律,惩治犯罪、制裁违规、示范规则、维护公正,回应社会关切,形成社会价值导向。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是依法对职务犯罪事实、证据、情节定罪量刑,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是惩治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体现,对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前,随着我国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司法作为法治象征,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严格依法审判,让腐败分子受到法律规定的应有惩罚,形成不敢腐的氛围,彰显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一定要引起各级法院的高度重视。 董治良表示,全省法院各级领导和刑事法官,一是要贯彻落实党中央、海南省委反腐斗争工作部署,认清反腐对国家、对民族、对党的事业的重要性,严格依照刑事法律、政策,严惩各类腐败犯罪,防止司法尺度不统一,产生忽重忽轻等现象,造成量刑失衡,引起社会非议,造成对司法公信的质疑。二是要严格审判纪律,防止以案谋私、徇私枉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干警违纪违法“零容忍”。三是要参照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逐步探索刑事审判特别是职务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标准,实现量刑平衡、司法尺度统一,并大力推行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四是要加强法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驾驭庭审、依法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在《刑法》量刑标准17年不变的情况下,审判实务存在瓶颈,继续建议修改《刑法》或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使刑事审判特别是职务犯罪审理如正在全面施行的15类普通刑事犯罪一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六是要依法严格办理职务犯罪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人民法院审委会和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两委”意见统一,实行公开审理,公示结果。 海南省高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全体刑事法官,海府地区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专委及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全省其他地区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刑事法官通过电视电话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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