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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小学男教师多次猥亵4女学生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14-08-19 15:00:35
本网讯(黄戌娟 卢为明) 湘潭某乡村小学57岁男教师何伟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对四名未满十二周岁儿童多次实施猥亵。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何伟犯猥亵儿童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2013年10月份的一天上午,何伟坐在该小学三年级教室讲台上给学生批改作业,8岁女学生小玲将作业送到讲台给何伟检查,何伟趁机将手从小玲的裤腰处伸进其长裤内,抚摸其隐秘部位。 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期间,何伟作为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在给学生检查作业及值日学生午睡时,多次在该小学三年级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地对三年级女学生小玲、小美、小冰、小文实施猥亵。 女学生回家向家长反映情况后,家长们向公安机关报案。何伟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湘潭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何伟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多次当众对多名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惩罚。案发后何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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