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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他人通过“演双簧”诱骗他人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28 16:52:48


    本网讯(梁浩林 陈丽玲)  近日,广西平南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尤小明犯诈骗罪一案,被告人尤小明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尤小明伙同他人驾驶摩托车窜到平武二级公路上,以给100元帮带路寻找开药厂的“退休教授”买药为由,把被害人杨海军骗到平南县安怀镇新益村急基坑果场附近,通过“演双簧”的形式,诱骗杨海军与其合伙买药,以每颗药丸52元购进,再以每颗69元卖出赚差价款的方法,骗取了杨海军的人民币12800元。

    另外,在法院审理该案期间,被告人尤小明的家属代其退出了违法所得人民币12800元到法院指定帐户以返还给被害人杨海军。

    法院认为,被告人尤小明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尤小明犯诈骗罪成立。被告人尤小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尤小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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