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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根河市法院多举措打造特色少年法庭
发布时间:2014-07-24 08:52:27


    本网讯(高秀菊)  针对少年犯罪案件逐年增多的社会现象,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人民法院设置了专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少年法庭,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审教结合”的方针,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实现了少年法庭工作的新特色、新跨越。

    该院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委托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合适成年人,参与法庭询问、庭审、宣判的全过程,减轻被告人独自面对司法机关时焦虑、抵触的情绪。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限制公开制度,在案件卷宗上专门加盖“限制公开”印章,对于被采取前科封存决定的未成年人而言,其犯罪记录将不会影响其以后的正常生活。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干预机制,聘请心理专家,对审判中出现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专业疏导、指导和矫正。该院还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努力做好判决后的帮教工作,建立少年犯帮教档案,签订帮教协议,帮助少年犯重拾生活信息,成功升学、就业。

    通过实施新举措,根河法院少年法庭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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