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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受雇为人建房不慎摔伤起诉雇主及房主
发布时间:2014-07-23 15:32:42
女子受雇为人建房不慎摔伤起诉雇主及房主 2012年11月20日上午,原告受雇于被告曹喜才给被告乔更贵建房,原告不慎从脚手架摔落,经送新野县中医院抢救,诊断为脑出血、腰椎骨折,后转入南阳市中医院手术治疗,共住院17天,2013年11月19日,经南阳古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伤残程度为八级。期间被告曹喜才支付医疗费20000元。为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引起本案诉讼。 来源:
新野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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