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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汇报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3 14:06:08


    本网讯(郭连胜 王健)  7月2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乙熙、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一行,在三明听取三明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汇报。

    2008年以来,三明法院实行严格选任与依法退出并行机制,通过把好推荐报名关、任职条件关、行业区域分布关、政审关、提请任命关等,选任人民陪审员729人(包括落实“倍增计划”增选的383人),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包括建筑、医疗、税务、财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对因长期不能履职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免去职务3人。

    三明法院实行教育培训与自我提高并行机制,组织岗前培训及日常培训,由资深法官讲授调解技能、庭审技巧、解读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强调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学习资料,定期整理新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制作汇编手册。开辟多种学习途径,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法律类报纸,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分发法律书籍,组织观摩庭审、进行个案辅导、举行座谈会。

    该院实行组织管理与自我管理并行机制,成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案件分配、培训、考核、建议奖惩、审核补贴等相关工作。明确人民陪审员庭审前、审理时、审结后三阶段职责,确保陪审员充分履职。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组织陪审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以不定期走访、座谈、通报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等形式与所在单位沟通交流,确保陪审员实现自我管理。

    此外,三明法院实行保障履职与精神激励并行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统一制作人民陪审员徽章1000枚,拟计划统一定制人民陪审员春秋、夏季制服各一套。每年年终对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授予“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据介绍,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各类案件19459件,2013年,全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率为99.74%,陪审率大幅提高,审判质效考核连续十年获全省第一。

    陈乙熙对三明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表示满意,认为三明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他要求三明法院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整体陪审率,解决人民陪审员“审而不陪”的现象,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和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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