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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怀疑妻子有外遇起诉离婚并索返彩礼
发布时间:2014-07-10 09:27:48
本网讯(刘小明) 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丈夫一怒之下要求离婚并退还13万元彩礼。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判决准许双方离婚,驳回原告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请。 2010年5月,原告李万强与被告刘淑华经人介绍相识,不久确定了恋爱关系。2011年6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按照农村风俗,男方给付女方13万元彩礼。婚后不久,被告因不甘于在家工作,希望去外面大城市闯荡,即不顾原告的劝阻而与其堂姐外出务工。在外工作期间,原告发现被告三个月内换了三个工作,并与他人关系暧昧。2013年端午节被告回家也是经常与他人长时间通话,通话时也是尽量避开原告,同时被告回家的火车票也是他人替其购买的,与他人通话后被告再次不顾原告及家人的劝阻外出务工。外出务工期间被告对在家的原告和女儿不管不问。原告于是怀疑被告有外遇,因此怒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因为怀疑被告有外遇给自己及女儿造成了严重的感情伤害要求被告退还结婚彩礼13万元。 在法院审理时,被告刘淑华称完全没有原告所说的有外遇这件事。不愿在家工作,只是为了去外面多赚点钱,对原告及女儿不管不问完全不是事实,自己经常打电话回家,是原告因不满自己外出务工而经常不让自己与女儿通话。同样被告也认为双方感情因聚少离多及被告的猜忌怀疑已经破裂同意离婚。至于退还彩礼,被告认为双方都结婚3年了,不存在退还彩礼的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诉请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应尊重双方的意愿,准许其离婚。原告提出被告因为外遇对自己造成伤害要求退还结婚彩礼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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