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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4-06-27 10:45:23
会议现场。 河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作重要讲话。 本网讯(张铠甲) 6月2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重要讲话。 张立勇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各中级法院院长和省高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有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的思想认识。 张立勇强调,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要认识到主体责任来自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是政治责任、直接责任、道德责任。要抓住履行主体责任的核心和关键。一要把好廉洁从政表率关,坚决防止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问题。二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坚决防止用人失之于察的问题。三要把好群众利益维护关,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要把好权力制约监督关,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失范的问题。五要把好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关,坚决防止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张立勇对下一步工作还提出了要求,一要抓紧研究制定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问责的条件、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二要层层签订“军令状”,层层传导压力。三要加强领导干部、各级法院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考评,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省高院每半年要向省委和省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省高院机关各部门、各中级法院党组每半年也要向省高院党组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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