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格尔木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26 10:37:43


    本网讯(王金柱)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入手,通过加强窗口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和落实信访改革等措施,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一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格尔木法院在二楼立案大厅旁边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要求接待人员用文明的语言、规范的行为、热情耐心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来诉群众,彻底化解人民群众对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印象。

    二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接待制度》、院长接待日等制度。制定了《执行专项救助基金、刑事被害人专项救助基金、涉诉信访专项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执行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给予一次性司法救助。

    三是强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民生、困难群体的案件,及时保全,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对于一切能够调解的案件,均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当中进行调解,对于仅能通过判决解决的案件,也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所有的程序,严格查实查清案件的事实,不断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从源头上减少引起上访案件的来源。

    四是推动落实涉诉信访改革。教育引导信访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耐心向信访群众解释涉法涉诉信访启动的法律程序。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信访事项,或是正在法律程序办理中,当事人直接上访的,政法机关依法不予受理。反复缠访甚至违法闹访的,将受到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 刘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