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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弱者?
作者:晓菲   发布时间:2014-06-16 10:45:52


    案结事了,封卷归档,每次办理完民事案件我都会长舒一口气,家长里短、孰是孰非,像是经历了一场恩怨情仇的较量,如今都已在这里尘埃落定。多年以后能留有印象的案件不多,唯独有几个案件会时常涌进脑海,每每回想起来总是不能释怀,感慨诸多。

    那天是我约见当事人的时间,还没进屋,书记员小李就跑出来神秘兮兮地对我说,“菲姐,你进去可得有思想准备啊,你这个当事人长得有点特别,不,准确的说是非常特别”,“放心,我每天都有思想准备,而且时刻准备着”,知道小李刚来没多久,遇事总有点大惊小怪,所以和他半开玩笑着已经走到办公桌旁。

    坐在我桌旁的女人三十岁左右,长发披肩,从我这个角度看到的半边脸颊还算美丽,但是从对面小李的角度看到的那半边脸,明显有大面积烧伤的痕迹,脖子和小臂各有一处较大的疤痕。小李一直低着头,我想我此刻能够理解他的感受。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我必须要看着她说话,像和普通的当事人谈话一样,不能让她坐在这里,心理有丝毫异样的感觉。

   “你已经看到了吧”,她很镇静,把有伤的那半边脸侧给我看,“这就是我要离婚的原因,他总是打我,骂我,我都忍了,后来他竟然拿硫酸泼到我脸上,法院已经把他判了刑,现在监狱里,这样的人,我怎么能再和他生活在一起。”

    她边说边从包里掏出了几份旧报纸,“你们看,这就是当时这件事的报道,还有照片”。

    经她提醒,我确实想起了去年本地的一宗故意伤害案,当时报纸曾大肆宣传,说是一男娶了一个容貌姣好的老婆,总怀疑她有外遇,后来竟然不惜将老婆毁容来安心。报纸上载有受害人受伤前后的照片做对比,让人在叹息之余心生怜悯。据后续报道,很多人给受害者捐款治疗和整容,希望她能早日得到身体和心里的康复。同时因她受伤很重,所以她的丈夫也被从重处罚。真没想到,现在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那件事的当事人。

    她脸上的谜底已经揭开,同事们都向他投来了同情的目光。

    “我只想早日与他离婚,今天是来问一下开庭时间”她说着,把报纸折好放进包里。

    “因被告在监狱服刑,必须到他那里去开庭,所以我们必须和监狱协调开庭时间,协调好马上通知你”,我向她解释过后,出于关心又问“你的伤现在怎样,没有再做手术吗”。

    “正准备做植皮手术,选了好几家,都不是很满意,再比较一下吧。但离婚是早晚的事,早离早了,还请你们能快一点,我还担心他会不同意离婚,或者跟我争财产,所以还请你们多照顾我一些”,她一边说话,一边已经起身向门口走去。

    “真是太可怜了,难道美丽也有错,真想不通她老公是怎么想的,非要老婆变成丑八怪才放心”。小李见她走远,大发了一通感慨,其他同事也深有同感。

    开庭那天,大家都做了充分的准备,虽然是在监狱开庭,我们还是带了法警一同前往。因前些年,某监狱发生过一起案件,在监狱开庭时,众目睽睽之下,被告也就是当时的服刑人员将原告当庭刺死,所以之后每次我们去监狱开庭,都会格外慎重。监狱最不喜欢我们去开庭,尤其是离婚案件。教导员说,每次离婚案件开过庭后,罪犯的情绪就会有反复,有的甚至会失控,加重了他们管教的负担。这些我们能够理解,但是,许多工作上的事,单靠理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只好各自做好本职工作,尽量将消极影响降低到最小。

    因为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所以在安排好的审讯室里,我们首先进行调解。办理离婚案件,一般是调和不调离的,除非双方自愿,大家都不想烙下一个“婚姻杀手”的名称,再者,中国传统也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说法。但是,对于这次的离婚案件,大家的意见却很一致,觉得这样的婚姻确实没有必要再维系下去了。

    他带着手铐走进来时我注意到他个头高,皮肤黝黑,应该是经常从事体力劳动的结果。眉目很轻,不像想象中凶神恶煞的样子,坐在我们对面很拘谨,自始至终都不肯抬头,我想他更多的是想回避她的眼神吧,或者不忍看那张被他毁掉的脸。

    原想应该是个很复杂的过程,但实际过程却简单的令人吃惊。当我向被告告知了全部权利,问他的意见时,他只说“我同意离婚,我俩的财产都归她,但别动我妈的财产,她年龄大了,得有地方住”。之后再也没有多余的话,签字按手印之后,依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在当天已经生效,办完所有手续,他被带回了监狱。

    案件已经结束,我们也准备离开,这时,教导员递给我了几张折叠很工整的稿纸,“这是什么”,我边说边接过来展开,原来是被告写的“悔过书”。

    “你们好好看看吧,他这个人不大爱说话,他怕自己今天不能把事情说清楚,所以前几天一直在写书面的答辩状,他的表现一直都挺好,我们都挺理解他,可毕竟犯了罪,这么年轻,可惜了”教导员说完,叹了口气,和我们握手道别。

    回法院的路上,我打开“悔过书”,他的字体很潦草,言辞间没有修饰的语句,但是在读这封信的过程中,我却能感受到一种被压抑已久的心声。他向我们讲述了案发前后那段不为人知,也未曾被媒体报道过的事实。

    原来,被告是郑州市郊区的村民,在一间理发店里遇到了原告,原告很漂亮也很健谈,两人很快就恋爱结婚。婚后不久,被告发现原告经常和一名外地男子通电话,后来他通过多方询问才知道,原告原来在外地已经结过婚,而且还有一个孩子在男方处抚养。被告当时很生气,没想到她竟然对他隐瞒了那么多婚前的经历。但是随后又想,还是算了,已经结婚了,两个人还是有感情的,自己家条件也一般,她也说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只是因为抚养费双方才会有联系,发誓不会再隐瞒他什么。

    但在随后的日子里,被告渐渐发现,原告在家好吃懒做,还总是和公婆发生矛盾,被告想婆媳关系大多都不好,谁家没有一本难念的经,能撮合着就行了。日子就这么过着,再后来,有人无意间暗示他,称原告以开理发店为名,其实是在理发店里干一些不干净的事情,他起初不信,直到有一天被他亲自发现,忍无可忍之下,他第一次动手打了她。她为了报复,对他的母亲更加不好,在他不在家的时候甚至出手打老人,还把地里的庄稼毁了。于是,打架就成了这个家的常事。他曾经求过她,说只要她改,他始终都是接受她的,她也曾经无数次发誓,她再也不干对不起他的事。可是,有一天,被告再次亲眼看到了原告的不轨行为,那一刻,他觉得一切都该结束了,怒不可解的将硫酸泼向她。

    随后就是我们看到的那些一边倒的报道,他和他的家人都被说成是恶魔,而她却被报道成一个身陷囹圄,被百般折磨的天使。没有人问过他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也没有人考究过她的品行。

    他说离婚其实是件好事,他一直在监狱等这一天,这样就可以彻底解脱了。

    看完信,我的内心很纠结,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是否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是否过早的在内心给一方当事人作出了评价,而看到的、听到的难道就是真相?那些铺天盖地的报道是否也曾经左右过当时的案情?在整个事件中,究竟谁才是弱者?在这场婚姻中,究竟谁才是我们值得同情的人?

    我的脑海突然很模糊,记不起她的脸究竟是什么模样。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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