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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照桂东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阳光司法月”活动侧记
作者:谢振嘉 周健 王权力   发布时间:2014-05-23 17:23:36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坚持“为民、高效、公正”的原则,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全方位打造法庭“阳光司法”工作亮点,将“阳光司法”的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各环节。自去年5月起,该庭将每年五月定为法庭“阳光司法月”,深入开展司法公开活动。

    今年5月,该庭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司法监督员监督”、“案件庭审阳光评议”、“运输行业案件综合评议”、“法庭开放日”等活动,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及公信力,给参加活动的运输企业、在校学生、驾校学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为创建和谐八步、平安八步、美丽八步作出积极贡献。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促公正

    2014年5月13日上午,该庭主动邀请八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该庭公开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对庭审质量、水平进行评议。之后,该庭法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了另三起已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结果及执行情况,请代表、委员们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束之后,该庭当庭发放了四起案件的赔偿款,并请代表、委员们现场监督。

    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该庭案件审理、判决、执行的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对该庭在保障因征地拆迁而失地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以及案件执行款发放过程的公正、透明、高效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

    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评议征意见

    法庭办案质量如何、能否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作为诉讼参与人的律师具有很高的发言权。2014年5月13日下午,该庭邀请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贺州市法律事务中心的代表对法庭已决案件进行评议。

    律师代表们表示,无论是其他案件及当天评议的几个案件,交通法庭都能在程序、实体上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评议中,代表们也就律师取证难等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通过评议,法庭更清楚地了解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司法服务的期盼,为法庭进一步完善自身工作找到了一面镜子。

    邀请运输企业代表、机动车驾驶员评议送平安

    作为专门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专职法庭,该庭有针对性的邀请贺州市华安运输有限公司、贺州市桂东运输公司、贺州市益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贺州市诚信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几家辖区内主要运输企业代表观摩、评议一起两部大客车相撞造成俩人一级伤残、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案,并对其他涉及运输企业的案件判决进行评议,让企业在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的同时,提高从事客运、货运中的安全意识。

    各运输企业代表们对法庭审理、判决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法院的判决公平公正地对待事故中的双方当事人,既让受害人及时得到应有的赔偿,又不损害运输企业的合法权利。同时,运输企业代表们从案件的旁听中深刻认识到“车祸猛于虎”,一旦麻痹大意就会造成严重后果,给运输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观摩案件庭审对运输企业起到了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运输企业的自我防控意识。

    邀请学校师生、驾校学员参加“开放日”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教育

    2013年5月16日,该院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八步区实验中学师生、驾校学员旁听庭审,并参观相关交通事故案例展览。一位学生在看到一个个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案例后说道:“交通事故太可怕了!以后不仅要自己多注意交通安全,回去还得提醒爸爸妈妈注意交通安全。”驾校的学员在参观后也表示会加强学习,学好驾驶技能,文明驾驶,决不做马路杀手。

    八步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通过“阳光司法月”主题活动,进一步树立了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形象。以公开树公信立权威,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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