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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法官的十年坚守
作者:孙丽华   发布时间:2014-05-12 15:29:17


刘文全

    八月的风已经不再那么的柔和了,风吹过,总是带着些无言的烦躁,甚至包裹了骤雨的疼痛。就在这样一个充斥着躁动与不安的季节,刘文全同志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怀揣着对法律职业的憧憬和对司法工作的向往,进入了虎林市人民法院工作,并在工作的伊始,被分配到了黑龙江虎林市法院最为边远、条件最为艰苦、管辖面积最大的东方红法庭。

  虎林市人民法院东方红法庭距离虎林市区70多公里。辖两镇一乡,法庭辖区和森工、农垦辖区交织,人员居住复杂,社会矛盾较为尖锐。工作环境的巨大变化给刘文全同志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与艰辛,但是生活的困难并没有因此而对他多加包容。那年,他的父母年逾七旬,病痛缠身;那年,他的儿子嗷嗷待哺,需要人照顾。听说被分配到了东方红工作,家人也不再支持他的工作了。然而,面对组织的决定,刘文全极力说服家人,克服家庭困难,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法制建设的工作中去,这一干就是十年!

  作为一名助审员,刘文全在东方红法庭工作期间,以平和的心态,扎实的工作,获得了辖区群众和当地政府的认可。二零一二的一个案子,使刘文全更加的受民众拥护,尤其是鳏寡老人的爱戴。

  2012年初,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里,一起普普通通的赡养案件起诉到了法院。原告是一位身患脑血栓的老人。由于老人年轻时常年在外,与三个子女间感情淡薄,导致了在老人突患脑血栓,被外人从哈尔滨送回东方红后,被搁置在旅店里无人照顾。随着舆论的扩大,原本普普通通的案子被传至街头巷尾。面对着紧迫的形势,舆论的压力,作为审判员,刘文全对此案完全可以一判了之。但看着孤苦无助的老人,在原本该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光里遭受着孤独与横祸的磨难,刘文全的正义感和使命感让他首先找到了当地政府,希望政府能对老人有所帮助,经过耐心的沟通,由政府先行出资对老人进行照顾,之后他又不辞辛苦的先后往返哈尔滨、饶河等地,和老人的三个子女面对面的悉心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到情理,不厌其烦地耐心交流,最终使三个子女与老人恢复了亲情,达成了和解。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刘文全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就是这样,从不机械判案,针对每起案件的不同特点,悉心研判,力争情理与法理交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和谐共赢。

  基层法庭面对的多是农村普通的老百姓,他们不懂法律,但认道理,一起案件如果要想达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往往要付出比城里工作多几倍的努力。刘文全将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和街头广场,为农民普法宣传,让农民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正是因为有着像刘文全这样恪尽职守的法官,东方红法庭近几年的调撤率均在70%以上,受到了上级人民法院的表彰。由于法庭人员少刘文全在工作中既当审判员,又当执行员,书记员、有时还要当司机,“5+2、白+黑”,成为工作常态,但他从无怨言,兢兢业业。他说:“法律工作是美丽的,我要勤奋工作,用心工作,无愧于这份职业所赋予我的使命。”

  刘文全热爱法官工作,同时也注重学习,他认为法官职业需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需要通过终身地勤奋学习,才能为人民更好的服务,才能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近几年他先后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他努力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切实增强了自己的司法能力。

  刘文全同志牢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秉承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系百姓,立足本职,从一言一行做起,从小事抓起,在司法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并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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