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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响水县法院出台青年法官导师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8 11:50:57


    本网讯(王浩 王春燕)  为促使青年干警提升司法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迅速增长才干,江苏省响水法院近日出台了《青年法官导师制度》。

    该院对每位青年法官指定了1名指导法官,采用师傅带徒弟的办法,实行一对一的职业训练,导师从该院内部法学理论水平较高、审判经验丰富、品质优秀的法官中选任。指导法官对青年法官进行有目的、有重点的指导和训练,指导内容不仅包括青年干警审理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庭审听证能力、裁判文书撰写等方面,还包括青年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撰写调研文章、案例的能力以及对涉诉信访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该院旨在通过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达到全面提升青年法官的综合素质,适应现阶段较繁重审判工作的需要。

     为确保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取得实效,该院还对导师及青年法官分别进行考评,对导师、青年法官的考核结果,结合岗位目标考核,作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导师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导师资格,青年法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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