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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到武宁督导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12 14:49:53


    本网讯  5月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兵率督导组,深入九江市武宁人民法院督促指导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郭兵要求要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郭兵一进入武宁法院立案大厅,对重新改建功能齐全、方便舒适新运行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仔细察看,当了解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在开展“微至服务,温情司法”活动后,对随行人员说,“武宁法院把来访接待当做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这一做法很好,这就是对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的最好实践,要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同时,还参观欣赏了该院法官文化走廊干警的创作作品。

    在座谈会上,郭兵听取武宁法院活动进展和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武宁法院思想认识到位、活动环节紧扣审判实际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肯定,对武宁法院措施明确具体、以司法公开促进公正司法的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给予好的评价。

    郭兵强调,下一步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在思想上要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县的安排,深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三是要把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领导带头,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针对当前民事审判执行工作,郭兵要求,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作风转变年”的部署安排,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一要彻底改变审判作风,在司法工作中,要坚持群众路线,走服务型司法。二是针对司法实践中送达难、被执行人财产难查控等问题要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方法,努力化解矛盾,以群众的方法解决纠纷,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三要回应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在民事审判执行过程中既注重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又兼顾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同。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思维方法、办案作风和方式方法,把法理、人情和社区民意相结合,引导群众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让群众认同和接受对案件性质的正确分析。只有这样,法院的判决才会得到认可,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从而以人民群众满意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郭兵最后强调,要大力宣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武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华健表示,会后要对郭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居国屏院长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确保武宁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积极推动武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江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居国屏陪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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