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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法院黎塘法庭开展“微笑服务我先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09 13:11:11
本网讯(俸梓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西宾阳县法院黎塘法庭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开展活动的同时,结合法庭实际推行“微笑服务我先行”活动,旨在以真诚微笑感染群众,以满腔热情温暖群众,为当事人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让当事人带着轻松和信任进行诉讼,力促案结事了,创造和谐社会。 活动提出了“一个意识”和“两项服务”。“一个意识”,即始终保持“微笑服务”意识,微笑服务可以使干警深刻体会当事人心情,进而自觉把“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上。“两项服务”,一是指在立案工作中,完善立案大厅有关立案流程和诉讼指南,保持微笑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营造和谐氛围,提供全程诉讼引导。二是指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审判员要微笑耐心解答当事人心中疑虑,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促进案结事了。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改变过去普遍的“冷、硬、横、推”现象,杜绝使群众产生法院“大门难进、脸色难看、说话难听”的错觉,大力开展微笑服务,在和谐的氛围中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黎塘法庭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便民措施贯彻落实该项活动,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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