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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温宿县法院:规范文明用语提升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14-05-08 15:01:38


    本网讯(吴学文)  “你好,请问你来法院要办什么事情?”“请问你是要立案吗?请把起诉材料交给我看一下。”“请你围绕诉讼请求陈述案件事实和相关理由,正面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感谢你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协助。”

    近日,新疆温宿县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文明用语不规范的问题,立查立改,制定印发了《温宿县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规范》分接待来访用语规范;立案用语规范;庭外调查用语规范;庭审用语规范;诉讼调解用语规范;执行用语规范;安全检查用语规范;送达法律文书用语规范等八个方面,涵盖了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同时要求,法院工作人员要增强群众感情,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职业素质修养;要在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中,自觉使用文明规范的工作用语;要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应当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群众语言,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参与诉讼;要坚决避免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严禁使用伤害群众感情、可能激化矛盾的语言,防止因用语不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学习文明用语,使用文明用语在全院上下蔚然成风,干警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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