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落实“五民”服务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在便民服务上积极营造和谐的立案环境。
硬件配置到位。在立案信访显著位置摆放各类审判(执行)案件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须知书等内容,配备了便民书写桌椅、纸笔、饮水机等设施,开通了咨询电话,全方位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打造“情系百姓,方便诉讼”的服务窗口;功能划分到位。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置了诉讼引导、审查立案、诉前调解、救济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八个导诉窗口,每个窗口前都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办理,实行“一条龙”的贴心接待服务。
制度规范到位。建立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信访工作规定》、《文明接待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对立案、送达、排期、财产保全、信访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精细化的管理。在立案信访窗口还实行“问题到我为止”工作制度,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服务,以制度的规范化提升服务的标准化和透明化;立案把关到位。实行立案即时受理制度,符合条件即时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告知,讲明理由,不让当事人因工作人员的原因多跑路;当事人手续齐全的,30分钟内办结立案手续,疑难复杂案件不超过3天,申请财产保全的,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当日立案,当日转交。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困难证明,就可依法办理缓、减、免收诉讼费,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