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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司法便民念活“多快好省”四字经
发布时间:2014-04-28 10:39:50
本网讯(谭燕)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念活“多、快、好、省”四字经,开展司法便民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贴近群众坚持三“多”。多了解群众诉求体恤群众困难。去年来通过强化案件回访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机制,了解群众的诉求和疾苦,通过组建便民服务队和志愿者服务队解决群众困难325个。多进行对口帮扶。加大对扶贫点村、对口帮扶困难企业的留守儿童、特困老人、特困职工捐款帮扶力度,帮助特困人员渡过难关,筹措资金帮助对口扶助单位发展生产和进行基层建设。多开展巡回办案活动。把审判庭搬到田间地里,村头寨舍,就地审理、就地执行,今年开展巡回审判75件。 办理案件立足三“快”。快立案。推行网络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中午休息时间接待立案等快速立案的便民举措。今年上门立案6件,节假日电话预约立案5件,邮寄立案17件。快审结。实行网络调解6件、QQ视频调解3件、手机短信调解7件,利用传真送达12件、邮寄送达26件等远程调解和远程送达,促成案件快审快结。快执行。组建执行工作指挥中心,构建执行指挥系统,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信息系统,试行被执行人财产“一键式”查控,以简便、快捷、群众能接受的方式快速解决执行问题。 案件效果实现三“好”。案件质量好。每年实行案件审判流程跟踪抽查、文书评查、庭审程序评查、个案重点评查等评查方式,实现案件质量优秀率100%,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问题。社会反响好。今年经判决当事人不满意的23案件,法官均作了判后答疑,减少了案件的抗诉率、上诉率、上访率,以追求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好。严格依法办案,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司法问责制和案件终身负责制,杜绝法官违法办案,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惠及群众做到三“省”。省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今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0%以上,平均结案周期仅20天,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率达到75%以上,实行案结事了。省力。尽量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决不让群众跑路枉路,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今年累计为群众节省工日350个。省钱。落实司法救助,每年为低保户、下岗困难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20多万元,为真正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30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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