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方艳桓) “罗大爷,这个案件你可以申请缓缴诉讼费。”“真是谢谢法官了,我一家生活确实困难,缓缴诉讼费可解了我门家燃眉之急。”4月28日早上,罗大爷等几位家属从博白县千里迢迢来到广西扶绥县法院立案庭,希望法院给予其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看了提交的材料,了解到其生活十分困难,告知其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9491元,让罗大爷等几位家属虽然身在异乡却感受到家乡般浓浓的暖意。
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到,罗大爷的女儿来在扶绥做生意因发生意外而身亡,因此起诉至法院维权,但罗大爷全家生活十分困难,女儿留下年幼的外孙女还要抚养,自己也是70多岁需要女儿赡养的年纪,除开路费没有太多的钱打官司,其是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立案庭法官便主动告诉其可以缓交诉讼费并帮其填写缓缴诉讼费材料,罗大爷一家对立案庭法官的悉心服务都表示赞许。
扶绥法院法官结合“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立案审理工作,从亲民、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出发,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该院立案庭针对家庭困难,特别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诉讼案件,经审查符合诉讼费缓、减、免申请的条件的起诉人,指导其填写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表格,及时为他们提供司法救助,让困难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