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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妇女儿童共享公平正义和谐的阳光
——广西灵山县法院武利法庭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侧记 作者:施国安 发布时间:2014-04-24 10:26:16
“维权工作理念先进,工作扎实到位,卓有成效,希望继续做好工作,坚守好最后一道防线,加强与妇联沟通,多联动,共同努力把妇儿维权工作推上新台阶”。4月16日,广西自治区妇联副主席田维在参观并听取灵山县法院武利法庭的工作汇报后,高度评价武利法庭近年来积极开展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所取得的成效。2012年至2013年,武利法庭共受理涉及妇儿权益案件168件,均妥善审结,当事人服判息诉达100%,并联合各级妇联诉前化解涉妇儿权益纠纷37件。 绿色通道为妇儿维权提速 “法官,我要离婚,再也不能受他的气了”。2013年7月8日,武利法庭走进了一对年轻夫妇,女方一脸怒气地向法庭的干警说道。“怎么回事呀,好好的要吵着离婚,坐下好好说。”伍逎海庭长放下手头的工作,亲自接待这对夫妇。经过深入了解,原来妻子陈某在广东务工时患上了妇科病,丈夫莫某便怀疑妻子有外遇,尽管陈某多次解释,莫某就是不相信,夫妻就这事经常吵架并发展到动手,后经村委会调解仍未能消除矛盾。陈某一气之下跑到法庭起诉离婚。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伍庭长马上启动非诉调解程序,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伍庭长首先对莫某动手打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指出不要无端猜疑以影响夫妻感情。经过法官一番入情入理的教育,以及女方出示的医院病历后,莫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并当场向妻子道歉和保证,取得了妻子陈某的谅解,夫妻冰释前嫌和好回家。在开展妇儿维权工作中,武利法庭专门开辟了“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绿色通道”,采取便捷措施,实行优先原则,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和执行。在2013年审结的93件涉妇儿权益案件,平均办结时间只用了28天,其中以调解及撤诉方式结案的有32件,占34.4%,切实为妇儿提供了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巡回办案为维权打开了方便之门 “我现在暂居住在云南娘家,来灵山一趟十分不易,现在被告不到法庭,我怎么与他离婚啊,怎么办?呜……呜……”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匆匆赶到武利法庭准备开庭的原告刘梅(化名)得知被告梁某没有到法庭参加诉讼时放声大哭。“请你放心,被告不到庭,我们就一起到他家开庭,你意见如何?”主办法官祝光旺耐心听完刘梅的倾诉后征询其的意见。“真的可以到被告家开庭吗,那太好了。不过梁某的家离法庭比较远,路不好走啊”,刘梅惊喜之余略带疑虑地问道。“这点困难不算什么,现在就赶到梁某家开庭”,祝光旺毫不犹豫地说。简单收拾好开庭的物品、卷宗后,合议庭和刘梅驱车赶到梁某的家。经过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心头大石落地的刘梅对武利法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办案举措大加赞赏,连声感谢。去年,武利法庭共对涉及妇儿权益的15件当事人行动不便,居住地偏远的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妇儿维权的负担。 强力执行为维权提供保障 “被执行人黄某清明回家扫墓”。今年清明节前一天,伍逎海庭长的手机里收到了一条匿名短信。原来,韦芳(化名)与被执行人黄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庭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黄某一直在广东务工,行踪不定,案件标的款还有8000多元一直没法执结。“哪怕牺牲自己的休假时间也要想办法找到被执行人,执结此案”,伍庭长看了短信后马上召集主办法官强调。4月6日,得到确凿的消息后,执行法官赶到到黄某家,将正准备出门扫墓的他堵在了门口。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黄某与韦芳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于得到了解决。从2012年至今年3月,武利法庭共立案执行涉及妇儿权益案件63件,截止目前执结52件,结案标的额563.59万元。 司法救助为维权雪中送碳 “法官,我家因儿子出车祸,家里的积蓄都已经花光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都不肯赔钱,我想告他们,但现在没有钱交诉讼费,能不能先帮我立案”。2013年2月的一天,浦北县大城镇成塘村的妇女黄某小声地询问武利法庭立案室的法官。“可以,现在就帮你办理立案手续”。了解黄某的家庭困难后,伍逎海庭长干脆地回答。随后,立案法官很快就帮黄某办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并及时将有关诉讼材料送达给肇事司机所在的运输公司及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钦州支公司。经法官做庭前调解工作,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在开庭前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得到了快速、妥善解决,黄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保护。2012年至2013年,武利法庭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涉妇儿权益案件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计3万余元。 多方联动为维权实现无缝对接 近年来,武利法庭加强与妇联部门的沟通、联动,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女联工作特点有机结合,实现法院与妇联在维权工作上的优势互补。一是从辖区妇联中聘请一名具有较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妇女担任涉及妇儿权益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涉维权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二是在辖区的每个镇与镇妇联联合设立“妇女维权”诉前联调联络室,与镇妇联干部对涉维权案件联合调解,尽可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三是与镇妇联在每个镇选择一个学校作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共建学校,以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维权知识,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妇儿维权工作。同时,与农村留守困难儿童结对子,为他们送上书本、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帮助他们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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