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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院院长董开军践行群众路线做表率
发布时间:2014-04-17 10:55:21


董开军强调学习教育环节的重要性。

    本网讯(王金柱)  在调研格尔木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对去年省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活动时征求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复,身体力行引导基层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去年,省法院开展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格尔木法院被确定为董开军的基层联系点。在格尔木蹲点调研期间,格尔木法院干警对省法院工作主要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执行点对点查控机制不完善;二是省法院司法鉴定周期长;三是格尔木法院缺少一套数字化法庭设备。再次来到格尔木法院调研,董院长首先对征求的意见作了回复。对于建立执行信息点对点查控机制,省法院从去年年底开始抓,现在已经有了初步成效,省院执行局已与省各大银行进行了接触,相当一部分事项已经谈妥,执行平台建设这个问题会得到解决;对于省法院司法鉴定周期长问题,省法院党组专门听取了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汇报,也形成了几个决议,现正在落实之中,包括网上竞价、缩短鉴定时间提高效率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对于数字化法庭配备问题,现在还没有到位,不是省法院不重视,是因为要通过最高法院统一定制,相信年内配备到位没有问题。

  董开军对征求的意见及时回应,作为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他要求基层单位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对征求的意见、听到的问题要有回声,不能不了了之,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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