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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找死角、扫盲区”对外委托全程公开
发布时间:2014-04-17 10:47:58
本网讯(郑军) 4月16日下午,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听证会,案件当事人、评估机构、律师、有关专家等对一起案件的房产评估意见进行了当面锣、对面鼓地听证。这是焦作中院今年对外委托工作实行全面公开的首例案件。 15时,在焦作中院司法技术处听证室,在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评估初步意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异议;评估机构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多个焦点,根据行业规范、鉴定原则,公正、客观、科学地当场进行了详细解释;旁听专家发表意见,化解双方分歧,争取双方谅解;法官则当场要求评估机构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听证,双方最终达成共识,一起争执半年多的执行评估案件圆满解决。 听证会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我们觉得法院这么做非常好,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我们对鉴定结果没有任何意见……” 焦作中院司法技术处处长介绍说,为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知情权,摒弃司法神秘,加大司法公开,焦作中院认真排查了对外委托工作中存在的死角和盲区,并针对一些敏感的环节和节点制定出台了多项措施,将该项工作全程公开。一是选择机构公开。采用公开随机的方式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并将选择过程全部公开、透明。二是将现场勘验公开,场勘前通知所有当事人、鉴定机构、案件承办人员到场;勘验时鉴定机构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做好现场勘验笔录;勘验后,要求各方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员及司法技术人员在笔录上签名确认。三是初步意见稿听证公开。当事人对初步意见有异议的,司法技术部门组织由各方当事人、专业机构和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参加的初步意见听证会。由鉴定专家把鉴定的依据及结果报告双方,现场进行口头解释、答疑工作。鉴定专家当场不能给予答复的,由当事人写出书面异议,由鉴定人限期答复。四是鉴定意见公开。专业机构根据各专业机构主管部门的行业规范、鉴定原则,出具可靠的鉴定意见,做到有规可依,有原则可循。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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