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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完善“三位一体”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04-14 11:05:40


    本报讯(通讯员 张智全)  4月1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4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通报。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3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086件,结案率同比上升7.8%;事关司法公信度的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6.5%、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减少8.6%、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达100%,审判质效呈现出积极向好的良性发展态势。这是该院构建注重效果、规范节点和完善考核的“三位一体”长效机制带来的可喜变化。

    针对过去审判管理只注重案件指标考核,导致部分审判人员忽视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的不良倾向,该院将以案为本的管理机制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在肯定案件指标积极作用的同时,把是否化解矛盾、是否案结事了等作为考评审判质量和法官业绩的重要尺度,不断调动法官定分止争的积极性,长期高位运行的上诉率明显下降。今年前3个月,该院一审案件的上诉率仅为6.3%,同比下降9.2个百分点。

    为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坚持常态化抓节点管理,在全面规范审限跟踪监督、节点时限监控、结案登记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案件办理进度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等全程监控,并严格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和审限延长审批,努力防止案件久拖不决。1—3月,该院共发出限期结案警示18次,法定期限内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100%,无一超审限案件,审判效率显著提高。

    此外,该院还狠抓绩效考核,将以往年终单一的考核模式,改为按每月和每季度的动态考核与半年、全年考核相结合,将考核重点放在服判息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信访率等审判社会效果指标上,每月、每季度定期对各法官量化后的案件社会效果指标进行通报,奖优罚劣,有效激发了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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