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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密山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实现“三变”
发布时间:2014-03-24 09:29:57


    本网讯(赵鸿江)  黑龙江省密山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牢牢把握贴近社会生活、贴近人民群众的司法追求,心怀民众、为民解忧,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百姓的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今年一季度,审理的各类案件结案率达91.7%。

    以审判为平台,审理时限变短。对简易民商事纠纷实行“快审、快结”管理办法,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开庭,并在庭审后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法律文书,实现了在较短时间内结案,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今年以来,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限11天。

    以调解为手段,化解矛盾变易。不断强化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带着“人情味”开展调解工作,不仅解开当事人诉讼的纠葛,还想方设法解开他们感情上的恩怨。1—3月,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占71.2%。

    以便民为基点,提服务质量变高。该院积极谋划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坚持“面对面”听取民意,沉下身子,走进群众,通过法官进社区、法律进社区等形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审判工作包容更多民意;坚持“心贴心”解决民难,对特困群众与弱势群体,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等案件,快速审结、及时执行,悉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脚跟脚”化解民怨,深入开展诉调对接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联系,一步到位解决劳动争议、小额债务、人身损害等矛盾纠纷,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和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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