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严守“三严三实”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
作者: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罗成均 发布时间:2014-03-20 10:08:28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3月9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习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指导,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作风的新概括、新论述,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和行为准则。这不仅是习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法院全体干警的要求,更是法院干警的安身立命之本。 “三律”是他律,更是自律,是制度导向,更是价值指向。法院干警在思想上要从“严”要求,把“三严”作为遵纪守法、正心修身的根本守则。“三实”体现的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敦本务实的精神,正视问题的态度。 狠抓法院队伍的司法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一个途径,是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画出好干部“标准像”,这是我们加强作风建设的目标,更是我们全体法官的追求。当前正在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宜州市法院工作实际,本人认为抓好司法作风建设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履行法官职责,办好每一件案件。公信来自于每一件的公正,司法公信要靠每件案件的公正来累积。法官办案子,容不得丝毫大意,不允许有任何差池。在这方面,近年来我们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案件评查制度,所有案件在归档前必须接受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究责,让不负责任的法官和审核领导“脸上挂不住”。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裁判文书由庭长、分管院长统一签发,重大案件由院、庭长全程跟踪指导。建立审判工作指导组,讨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协调、统一裁判立场,所有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经审委会集体讨论后方可判决,用集体智慧解决难案,提高裁判质量。积极关注当事人诉求。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我们实行院长集中定期接访、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这不但是对当事人的负责,也是对法官、对法院工作的负责。 二、强化效能意识,科学管理审限。法官办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定审限。这不仅是依法办案的要求,也是对群众期待的回应。实践中,我们一是坚持实施了审限预警机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给相关承办人和所在庭室发通报予以提醒,所有需要延长审限、中止的案件,必须经“一把手”审批,严控积案发生,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二是积极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将未结案件,逐案登记造册,明确承办法官、责任领导,共同研究方案,确保全部清理完毕。三是强化案件节点管理。对办案流程节点进行了管控,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对案件在各个阶段所用时间详细列明。结案七日内必须报结,同时必须报卷宗,结案不及时,不按规定报结案的,将给予通报处理。 三、强化服务意识,司法过程更亲民。群众来法院打官司,不仅渴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还希望诉讼过程更具亲和力。在这方面,我们一是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质量。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层次,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软实力”。健全服务承诺等制度,切实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在法庭建设诉讼服务大厅,实现除开庭以外的所有诉讼事项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诉讼指导。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全面实行了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指导当事人举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也使得诉讼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尊严、有亲和力。 四、树立群众观点,改进工作方式。法院既是审判工作部门,又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裁判者,又是群众工作者。只有法官近距离接触群众,才能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的转变。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三贴近”、“五送、五进”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德胜镇磨甲村、三岔镇良因村,召开两委座谈会,入户走访群众400多人次,广泛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20余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5起。组织法官为宜州三中上法制辅导报告和模拟法庭活动。开展各类法律咨询。开展法官志愿服务,深入农贸市场、村居社区等,当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切实将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这样不仅使法官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而且还提高了自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五、强化廉洁意识,守住公正底线。我们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引导干警走“正路”。注重加强廉政监督,引导干警不走“歪路”。在全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结合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例,切实加强广大干警的党性修养。营造廉政氛围。在干警每天必经的通道,精心创建集干警照片和廉政誓言视频为一体的“廉政文化长廊”,开展“亲情寄语铸公正”、“致法官家属一封信”活动,用自已的誓言提醒自己。在便民诉讼中心设立警钟,时刻提醒干警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每年层层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强化廉政责任落实。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设立督察办公室,通过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当行为,使广大干警意识到监督无处不在,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干事干净。 六、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只有让广大群众了解审判工作,了解法院工作的进步和成效,才能更好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我们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旁听案件,听取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审判任务较重的刑庭等部门有专职驻庭人民陪审员4名,与法官的法律知识形成互补,在阐明专业问题、化解当事人矛盾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成效。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方便人民陪审员交流陪审经验,学习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发挥来自群众的优势及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全院干警要始终牢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规范,谋事要实是前提、办案要实是标尺、做人要实是关键,切实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常用“三严三实”对照检查自己,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提升理想境界,盯住作风问题不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