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兴安县法院: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5-03-09 17:05:54


    本网讯(罗欧阳)  广西兴安县法院作为该县漠川乡桥头村的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着力打造乡村新亮点,实现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重联络,全摸底。兴安县法院结合当地实际,由该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了桥头村“美丽乡村”工作服务队,安排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下到一线葡萄种植点,采取“联村包村,结对帮扶”方式,实现了对一线葡萄种植情况的全面摸底,从而明确2015年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的侧重点。

     二是重实干,解难题。由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负责“美丽乡村”活动的宣讲员、保洁员和监督员,协调做好每周的桥头村垃圾回收清理工作,在开春之际便邀请县葡萄疾病预防和城关法庭法官开展专题讲座,先后为桥头村群众们送来了专业的葡萄种植知识和法律维权知识,并筹集投入帮扶资金1多万元用于桥头村委图书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建战斗堡垒和党员凝聚力工作,以党建促乡村经济发展。

     三是重评议,创一流。该院为新农村建设联系工作队员配备好一本桥头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日记,书面记载好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协助工作的完成情况;新农村建设联系工作队员与桥头村村委签订美丽乡村建设责任承诺书,把自己摆在新农村建设一份子的位置上真正出工出力,不断增强自身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还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参加桥头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让桥头村全体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真心为兴安法院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点赞。



责任编辑: 李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