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岳丙寅) 河北省保定中院官方微博自开通以来,微博粉丝量已达近2万名,发布微博近百条,得到网友回复80余条,充分拓展司法宣传渠道,成为普及法律、宣传法院、汇聚民智、沟通民意、树立形象的重要窗口。
3月10日,该院制定下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办法》,多措并举加强微博运行与管理。一是成立微博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梁红继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微博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二是组建微博管理团队。确定2名专职微博管理员的同时,院属各部门推选1名熟悉部门业务、文字能力强、拥有个人微博并精通微博使用程序的人员担任兼职微博管理员,共同负责微博的运行与管理。三是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建立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制度,按照谁编辑、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先审后发的规定。严禁超出规定范围发布内容。微博中发布的信息,均同时转发于本院“内网”的“媒体播报”栏目和“外网”的“媒体聚焦”栏目中,以便于院领导及干警随时了解微博动态。四是积极承办网民诉求。坚持以开放、包容、负责的态度,及时回复网民留言。根据“业务归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网上受理、网下处置、网上反馈”的流程高效解决群众诉求。五是完善微博保障机制。将微博运行维护、人员聘用、设备保障、组织活动、外出考察、教育培训等经费纳入该院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微博正常运行与管理。六是严格保密制度。微博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法院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内容。不得在专用电脑上登陆其他微博账号,坚决杜绝“一机两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