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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留地打火除草引发森林火灾自首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13 14:46:21


    本网讯(平书通 徐胜杰)  为省事求方便点燃田坎上枯草,没想到火借风势越烧越旺,将附近森林也给烧了。3月7日,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件,判处被告人尹彩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11月2日下午3时许,尹彩仙到位于广丰县沙田镇山场边的自家自留地里播种豌豆。自留地里杂草丛生。尹彩仙为图省事便拿出自己的打火机,将地里的枯草点燃。可她万万没想到,当天天气干燥,风势过大,火势失去控制,很快蔓延到自留地边上的山场,并引发森林火灾。失火后,尹彩仙立即进行灭火,无效后又下山组织村民救火。大火扑灭后,尹彩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6亩,其中林地面积64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彩仙违反国家野外用火安全有关规定,过失引起山场火灾,已构成失火罪。但被告人事发后能积极救火,并具有悔罪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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