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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病不愿拖累家欲离婚 法院庭前调和
发布时间:2014-03-12 08:51:00


    本网讯(顾关)  近日,在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中,承办法官利用“庭前调解”,让一对“闹”离婚的夫妻“破镜重圆”。

    何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认识,随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小何。在2002年7月李某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罹患脑瘤,何某知晓后,对其不离不弃,积极治疗,为筹措医药费,外出打工。生活的压力和日益严重的病情,李某不愿拖累这个家,便多次与何某协商离婚,何某没有答应,但是内心苦闷的李某无处释放自己的情绪,使得夫妻俩在生活中逐渐有了矛盾。何某觉得与李某性格越来越不合,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庭审前仔细的审查了案卷资料,觉察到这对夫妻是可以和好的,便开始对当事人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劝说,“何某,你想想看,你和你妻子结婚而是多年了,在妻子重病的时候和她离婚了,你怎么过得了自己良心那一关?并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们根本不符合离婚的情形。”听了法官的一席话,何某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李某,我了解你这么多年来不容易,既要工作维持生活又要照顾老小,并且自己身体还不好,有个丈夫却不在身边,但是你也要想想,你丈夫在外,也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让你的病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李某听了之后,变得沉默了。

    “法官,我们不离婚了,我们要回去好好过日子。”何某与李某同时说道。随后,何某便写了一份撤诉申请。夫妻俩手牵手离开了法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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