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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雷霆出击助农民工追回20余万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4-03-12 13:29:15


执行法官将案款交给当事人

    本网讯(吴辉)  “没想到申请执行才过三天,你们就帮我追回了案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当申请人邱某从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姚玉林和刘俊麟手中接过20余万元案款时,他非常激动,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邱某家住奉节县白帝镇,于2008年5月在奉节县涛林煤矿务工期间,遭遇该矿内瓦斯爆炸,全身烧伤面积达93%,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后经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邱某与涛林煤矿达成调解协议,由涛林煤矿给付邱某各项费用368047.6元,2011年9月28日前支付15万元,余款2013年6月30日前付清。协议生效后,被告涛林煤矿支付了15万元后便杳无音讯。邱某便向奉节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将本案列入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执行法官迅速出击,一边寻找被执行人下落,一边前往各商业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经过查询,执行法官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也不见了踪影。执行法官意识到,被执行人是在故意规避执行,必须另辟蹊径。经过多方调查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奉节县煤管局有一笔关闭补偿款。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划扣了218047.6元案款。

    案款交付当事人后,执行法官考虑到邱某行动不便,便开车将其送到银行,帮助他把20余万元现金存入了银行。至此,本案画上了圆满句号,距离案件受理才过了三天时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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